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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体对不同浓度甲醛(HCHO)反应

发布人:怡居环保发布时间:2015-06-12 11:09:38

    世界卫生组织确定甲醛为较高毒性的物质,在我国有毒化学品优先控制名单上甲醛高居第二位。为致癌和致畸形物质,是公认的变态反应源,也是潜在的危害源之一,是室内污染的第一杀手。

    长期接触低剂量甲醛可引起慢性呼吸道疾病,引起鼻咽癌、结肠癌、脑瘤、月经紊乱、细胞核的基因突变、DNA单链内交连和DNA与蛋白质交连及抑制DNA损伤的修复、妊娠综合症、引起新生儿染色体异常、白血病,引起青少年记忆力和智力下降。在所有接触者中,儿童和孕妇对甲醛尤为敏感,危害也就更大。浓度更高时引起恶心呕吐,咳嗽胸闷、气喘、肺水肿甚至会立即致人死亡。最新研究表明甲醛已经成为第一类致癌物质。

    根据国家强制标准,关闭门窗1小时后,甲醛释放量不得大于0.08mg/m3;如达到0.1-2.0 mg/m3,50%的正常人能闻到异味、有不适感(人体可忍耐),此范围属正常家装危险区,如不进行处理,长期生活在这种环境下,会引起慢性疾病;达到2.0-5.0 mg/m3 ,可刺激眼睛引起流泪、气管将受到强烈刺激,出现打喷嚏、咳嗽等症((人体不可忍耐);达到10 mg/m3 以上,引起咽喉不适和头痛,浓度再高可引起恶心、呕吐、咳嗽、胸闷、气喘甚至肺气肿呼吸困难;达到50 mg/m3 以上会引发肺炎等危重疾病,甚至导致死亡。

 

本文由广州除甲醛公司编辑,了解更多除甲醛信息请登录:http://www.yjhb168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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